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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为谁而鸣|“滴滴”还要经历多少坎坷才能实现 “美好出行”?
2015-09-11 18:26:21
2015年9月9日,“滴滴打车”宣布更名“滴滴出行”并启用新Logo——一个扭转的桔色大写字母D。

滴滴的想法很美好:

滴滴之所以在9月9日更名,因为这一天是滴滴打车App上线三周年纪念日。
经过三年的发展,原有品牌标识具象化的出租车形象已经不能准确充分地体现滴滴的业务发展。
新Logo是字母D和笑容的巧妙结合,代表了滴滴的“美好”愿景,D的设计同时也象征抽象化的道路,代表出行行业,而标识右上角的缺口,表明了滴滴追求极致、永不满足的文化,追求完美,永远都觉得“差一点”。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滴滴单方面的YY,并没有什么卵用。当滴滴还沉浸在“更名”的喜悦中时,却遭万能的网友爆料:滴滴新logo涉嫌抄袭印度设计师的牙医标志。摊上大事儿了!
下面是印度设计师Neeti Gokhalay设计的作品(2013)



简直绝了,相似度简直99%有木有!


由于这个标志设计比较简单,虽然缺了一角有一定的辨识度,但“撞衫”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
听闻这则消息,想必滴滴团队成员的内心是崩溃的。




此情此景,让人心疼。
“滴滴出行”后来在官方微博进行了公关应急回应:

“滴滴”一路走来,经历着实坎坷,真是听者流泪,闻着桑心。让我们看看“滴滴”的前世今生。
1.滴滴:从“嘀嘀”到“滴滴”
2014年5月20日下午,嘀嘀打车的官方微博宣布“全国打车软件的领导品牌嘀嘀打车今天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而改名的原因是为了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一是取自与像声词嘀嘀的谐音,二是取“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意。


不过当时业界对此次“嘀嘀打车”更名,却有商标纠纷的另一面解读。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曾起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嘀嘀打车”商标,并赔偿8000万元。妙影公司称,公司先于小桔科技申请注册了“嘀嘀”以及“Didi”的商标,而且双方申请商标类别都是第9类“计算机程序”。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就构成商标侵权。
2.“滴滴打车”,改名改出事。
本以为改完名便万事大吉,谁知,刚从前面被起诉的阴影里平复了一下下,“滴滴”却又被广州市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告了。

广州市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对方擅自使用“滴滴”、且其服务项目与自己商标核定的服务相近,将“滴滴”打车运营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据广州睿驰公司诉称,公司拥有第38类第11122098号“嘀嘀”和第11282313号“滴滴”商标、第35类第11122065号“滴滴”商标。小桔公司通过软件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字样为“嘀嘀打车”、“滴滴打车”服务,并在提供服务的软件界面等处显著标注“嘀嘀”、“滴滴”字样,该服务包含“基于网络的信息传送、全球网络用户打车服务、语音通讯服务、出租车司机商业管理”等,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相同或近似。
睿驰公司认为,小桔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上述商标权,故起诉要求小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其网站及全国主流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真是吓死宝宝了!!!

3.“滴滴打车”更名为“滴滴出行”。
2015年后,滴滴先后丰富了自己的几大业务线,据说将推出自己专门的专车,并下线快车等一直被相关部门多次认为“违规”的专车服务。可是,万万没想的是,小心翼翼地绕过这个洞,却又掉进来了另外一个坑,即前文提到的logo涉嫌抄袭印度师事件。
有人说,滴滴一直在挑战法律的缝隙,可是,屡屡遭遇商标侵权事件,谁苦谁知道。滴滴之所以在每一次“转型”的节骨眼上频频出事儿,或许真的是因为其本身在商标注册方面缺乏保护意识(注册前没有通过有效途径去查询)或者说,滴滴还不知道如何全方位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比如这次logo抄袭事件,竟会和印度设计师的作品如此雷同)。
今天的滴滴上了头条,被诸多媒体争相报道,却也将有可能面临后续一系列有关“商标注册”纠纷的问题。今天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中国企业抄袭外国logo已不是第一次了,之前有报道说北京银行logo涉嫌抄袭外国某体育品牌。
图形基本是一样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此外,还有此前被网友扒出的各种涉嫌抄袭的logo,大家随意感受一下就好。







小编真想弱弱地问一下,这些设计师是否真的有做好功课给你们设计logo?事情虽小,但也体现出了企业创新源动力的不足。
“滴滴”、“滴滴”……“滴滴”还要经历多少坎坷才能真正实现 “美好出行”?
“滴滴”、“滴滴”,声似警报,是 “滴滴出行”在经历了各种商标侵权风波之后的一种自我提醒和反思?还是对每一个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下力争上游的企业经营者发出的警告?
“滴滴”为谁而鸣?值得每一个有创新创意保护需求的小伙伴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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