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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终为其侵权行为付出代价:出来抄,总是要还的!
2015-12-29 09:55:18

  台湾著名作家琼瑶状告编剧于正抄袭一案,在历经一年零七个月的诉讼之后,终于有了最终结果。北京市高级法院就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于正上诉,维持原判。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余征(于正)等五个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赔偿原告500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于正终于为他的侵权行为付出了代价。

一直以来,编剧于正就被大家称为“于抄抄”,原因就是经过他手的电视剧集,观众们总会觉得似曾相识。看了《宫锁心玉》就会想起《流星花园》,而《大丫鬟》则有些像电视剧《小娘惹》。反正在于正剧里寻找与其他剧集的相似点,简直可以成为一种乐趣。不过,凡事也总有例外,比如他真金白银买了改编权《笑傲江湖》,拍出来之后倒是跟原著不太像。

但是于正编剧好像对抄袭这件事的认知跟广大的人民群众不太一致,而且对自己的行为有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这是早前于正在接受采访时,对于抄袭以及琼瑶阿姨的看法,现在再来看这段视频,真是把于正的脸打得啪啪响。不过目前于正可能也没时间去管自己的脸疼不疼,因为他还得忙着应诉另外一场抄袭官司。

由于正工作室出品的电视剧《美人制造》,其2930两集几乎照搬周浩晖小说《邪恶催眠师》的经典桥段。如果您熟悉悬疑推理小说,那么对周浩晖的名字一定不陌生。这两年大热的网剧《暗黑者》就是改编自周浩晖所著小说《死亡通知单》。被抄袭的《邪恶催眠师》与《死亡通知单》同属于周浩晖最出名的“刑警罗飞”系列。

23日周浩晖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长微博《写在开庭之前》,详细梳理了于正工作室侵权事件的前因后果,并附上了相关截图证据。刚刚胜诉的琼瑶阿姨还语重心长地寄语周浩晖:“这可能是条漫长的路,要努力,要坚持!还要小心于正狡诈的辩证法,和他那些气势汹汹的律师团队。”

长微博中所附证据大部分是截图截屏,而这些截图证据如果在当时没有做相应的保全固化其实是很难作为证据被法庭所采纳的。像长微博中提到的,“20141226日,‘编剧周静’(涉嫌抄袭剧集的执笔编剧)发表公开微博,宣称从未看过本人小说《邪恶催眠师》,她的所有创作灵感来源于美剧。后该微博神秘销号,至今没有恢复”。像这样原始网页被删除的,就很难认时截图的真伪。同时单凭一张截图,也无法证明截图内容的来源。所以证据,尤其是电子证据的固化保全就显得尤为重要。

创意宝的存证功能,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将文件上传至创意宝存证,文件内容就可以通过可信时间戳技术进行固化,实时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证据,把手里的文件变成铁证,让侵权者无法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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